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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否應該恢復強制婚檢?


還是恢復吧,這樣在搞對象的時候都是坦誠相見的!有些疾病還是要知道的好最好,畢竟結婚生子為了下一代考慮提前攻略吧!我對象就是色弱他姥爺色盲,幸好我生個男孩子要不然女兒的下一代男孩還是有一半的概率是色弱!女孩還是一半的基因攜帶,雖然不能定性色盲是好是壞,畢竟生活現在這個紅綠社會,對這種還是影響很大的,至於我怎麼知道我對象對於顏色區分不好是平常生活中他老是用錯牙刷,剛開始我還自以為他故意的強調好幾次後還是依舊才發現有問題,最後全家坐一起好好說了一下才知道他姥爺還有平輩的好多色弱的還有全紅綠色盲的!其他的疾病我就覺得還是有必要的!而且有些婚檢的東西要擴大!畢竟現在醫學發達有些不認可的疾病還是提前防範一下更好!不過我現在不知道婚檢都檢驗什麼!


應該強制婚檢,說個真實的事吧,我同學4年前結的婚, 沒有進行婚檢,結果現在她丈夫得了肝癌,並且已經是晚期了,到這個時候她丈夫才告訴他結婚前就知道自己患有肝炎但是沒有告訴她,4年來她一直蒙在鼓裡,直到現在才知道,孩子現在兩歲了,而父親卻即將離開這個世界,這對於兩個家庭來說算不算得上是一個悲劇呢?說那個男的傳自私什麼的有什麼用?有人說肝炎不傳染,很多疾病都是人們傳的厲害,但是卻沒有看到後期的惡性發展,當然這裡不是指肝炎這個疾病,只是舉了個例子。婚前隱瞞一些重大疾病,說好聽一點是為了愛情,說的難聽一點可能就是為了找個傳宗接待的,這樣對另一方來說是極其不公平的。所以,強制婚檢不僅是國家的事,是自己的事,雙方家庭的事,如果真的禁得住考驗,查出病來還願意在一起的那也是自己的選擇,以後出了問題也有個思想準備。如果不願意,趁早就不要結婚,一旦疾病發展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對於兩個家庭雙方父母,孩子都是不幸的。


我已婚我認為應該。我當時也算是強制婚檢,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先到市婦幼辦理婚檢才能拿到結婚證,其實整個環節也非常的迅速,我一上午就婚檢完拿證了。

在這個性病,艾滋病,乙肝等病症繁多的情況下,一份婚檢不僅是對自己,伴侶負責,更是為家庭孩子負責,誰也不想連累伴侶,也不想連累家庭孩子,婚檢不僅可以讓夫妻生活穩定,更能讓未來孩子更加健康,大大的降低了婚姻家庭的生活風險,誰也不希望伴侶小孩患病。

為了伴侶,孩子,家庭,準備結婚的小夥伴們婚檢你值得擁有。


我覺得非常必要!因為沒有體檢,造成的悲劇有多少???有不少人,婚前隱瞞病情,婚後沒多久有孩子了,說自己不行了。害得是誰?如果對方知道就算了,為了愛情!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有多大傷害啊!

我婆婆一個以前同事,兒媳婦與兒子天生血型不和,生出孩子會得一種罕見病,叫啥我不記得了,就是孩子會逐漸全身萎縮,包括大腦,最後死亡,孩子都好幾歲了,才查出這個問題,好像這病傳男不傳女。說實話,孩子男女無所謂,可是讓大人眼睜睜看著孩子在痛苦中死去,是多大的傷害!如果婚前知道,忍痛分手,是不是就能避免這樣的悲劇!


我和我老公剛開始以為拿個身份證和戶口簿就能領證了,沒想到工作人員說必須婚檢,是免費的,也挺好,就是有些耗費時間吶,因為那天我們趕車安徽要回上海,所以整體還是順利的到達目的地!不過那婚檢也就是抽血驗尿,最主要看看雙方有沒有遺傳病史,其他沒弄什麼!送了幾瓶葉酸。


婚檢是必須的,我們這邊是要婚檢的,主要檢查遺傳病和傳染病。夫妻雙方應該有知情權,萬一對方有艾滋,那就玩完了,有傳染病應該讓對方知情,打疫苗也好。

廣西是地貧高發期,婚檢能看到對象有沒有地貧基因,如果是都有地貧基因,以後生孩子都要做好產假才行,也是優生優育吧!


我覺得應該,我們當時領證也是需要先體檢再領證,也很感謝當時地醫生,告訴我因為做過甲狀腺手術,懷孕前最好檢查一下,現在打算備孕就去檢查了,果然有輕微甲減,吃藥維持激素平衡!

如果當時沒有體檢,備孕時候就根本不會有這方面意識,還是優生優育最好啦!

反正是免費體檢,何樂而不為!


強制婚檢,有好,與不好!坦誠相待的人根本不需要婚檢,每一個人的身體情況,自己都清楚,刻意去隱瞞,逃避也是只有婚後的隔閡,吵鬧,離婚!每一對戀人,談了,都想著結婚!試問一下,談了好幾年,連雙方的身體情況都不理解,都不清楚,這樣生活有什麼意義呢!戀愛婚姻,坦誠相待,各自理解,寬容才能走下去……


應該。領結婚證,成為法律上的婚姻兩人,有權知道對方的身體情況,也應該讓對方知道。包括有沒有重大疾病史,遺傳病,孕育史…… 能不能完全接受那是另外一回事,前提是坦誠,但是要是提出要求知道可能引發不必要猜忌,還不如領證前婚檢強制規定


按道理強制婚檢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當今傳染病非常多,尤其是性病,梅毒艾滋病,尖銳濕疣,淋病,帶狀皰疹,尤其是像艾滋病,梅毒這種惡性性傳播疾病,感染了卻沒有典型癥狀,可以導致死亡,所以非常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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