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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己身邊最親的人「這句話?


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是自己身邊最親的人,這是必然的,因為你給了他傷害你的權利。

一旦當你將一個人擺放到你身邊親近的位置的時候,說明你對他的心理安全距離已經沒有,你對他敞開了心扉。

人內心其實都有一個自己的安全距離,當一個陌生人越過你的安全距離的時候,你會覺得亞歷山大,非常有壓力感,就如同你去靠近一個你不太熟悉的人的時候,對方可能會下意識的後退到安全距離內。這是說明他的內心還不太信任你的,所以會自發的覺得自己的安全感降低了。

在你安全距離以外的人,其實是你內心會自覺忽略的人,對你的重要性很低,但在你身邊的人,他已經逐漸的在你的內心佔據了一定的位置,才得以走入這個安全距離,越親近的人距離內心的距離越小,所以如果真的傷害了你,你內心才會真實的感覺到有痛感,而你不在乎的人,卻絲毫不會為你造成什麼苦痛。這個就是原因。

我是好街區,集情感喵與生活喵於一體,你的我都懂


大家好,我是艾彌兒。你的親密關係助推者。

因為我們對不那麼親近的人多少還是心有防備的,不會敞開心扉坦誠相見,或者付出自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但是我們通常對身邊最親近的人都不設防,不知不覺中就會付出很多,所以這個時候如果對方的一些行為確實沒有達到我們的期望,甚至是讓我們失望的話,可能我們就會覺得非常受傷。

也就是說對於外人,我們是沒給他機會傷害我們的,但是對於身邊最親近的人,我們是敞開了心房,也給了他們傷害自己的機會,所以才會有很多傷害自己最深的人就是我們身邊最親近的人這樣的例子。

生活不易,有我陪你,有什麼話對我說,我在悟空問答等你。


"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己身邊最親的人"這句話對嗎?有道理嗎?我的回答是,錯!!!


首先認識什麼是傷害,或者叫傷害。傷害只有兩種!1,精神傷害,2,肉體傷害。


1,精神傷害,那有多種,象人格尊嚴傷害,名譽傷害,損人利己傷害,陰謀詭計傷害,不公平傷害,非暴力奪取財物傷害,冤枉傷害等等~~~太多了!難道這些傷害不深嗎?難道這些傷害都是你身邊最親的人乾的嗎?有血緣關係的人,或者你的配偶就不就是你身邊最親的人嗎?那道就是這些你的親人傷害你最深嗎?簡直是胡說八道!豈有此理!


2,肉體傷害,是人都知道肉體傷害!那肯定是打罵、致殘、甚至奪取生命!難道是你的親人,身邊最親的人干這事嗎?一派胡言!


那麼,有沒有你的親人,身邊最親,最信認的人傷害你呢?回答!肯定有!但那絕對是少數了!不能以一代千!世上這種人能有多少?而絕大多數人是不會的!


付出的多,毫無保留的信任。面對背叛心會更疼;

很多時候都是在關鍵的事給你來一下,完全沒有防備。損失慘重,不誇張的說可能會改變一生。如果不是身邊的人,可能早就做好預案或者備選方案了。

越是身邊的的人,很多人越覺得處理起來反正關係到了,會比較隨意,不過腦子或者不思考,也會讓身邊的的人受傷。


你最在意的人傷你最深。

至親至愛的人,不曾想起卻永遠不能忘記的人,付出不求回報的人。比如父母、夫妻、子女、親戚、親友等等。

你身邊的至親至愛,對你了如指掌。包括你的優缺點,知道你的薄弱之處甚至隱私。

由於利益衝突,至親情所不顧。比如財產糾紛,比如繼承、財產分割等等。現實生活中有不少親兄弟姐妹為繼承遺產反目成仇、對薄公堂,有的大打出手、你死我活。

由於感情破裂,惡意中傷。曾經的最愛。夫妻之間有一方出軌,為此雙方反目成仇,或家暴或冷暴力再或者無中生有、惡意中傷。

長期矛盾積累,對方不懂感恩。比如兄妹、兄弟之間,一方窮盡一生接濟和付出,另一方不懂感恩、恩將仇報。


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己身邊最親的人,沒有付出就沒有傷害,付出了就需要面對,就需要接受包括傷害。可能有一種傷害天生就存在,只是我們知道那種傷害經不起觸碰。

因為有了親切感所以願意親近,因為得到了慰藉所以願意傾訴,隨著時間的淡化,長大的同時也不得不接受被疏離或者學會了選擇,傾聽自己內心聲音地不一定是最親的人,卻也一定是自己付出真心過的。傷害可能越是陌生越輕淡。留下最深的傷疤卻是身邊的人,因為有了傷疤所以對親的人也漸漸淡化,對陌生的也變得更加陌生。

理智的面對傷害就是被傷害過後自己唯一的選擇,接受身邊最親人的傷害,也不願面對親人留下的傷疤。誰也不知道下一秒傷害會是什麼,可能對親人來說傷害或許就是一種保護最好的方式。親人也好,自己也好,誰不願意在一個沒有傷害的世界裡長大,沒有經歷過痛的體驗就不會明白就不會長大,可這種方式對自己來說是殘忍的,因為只能選擇接受。


這是個謬論,但很多人卻把它當真理.有如說"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已身邊最親的人"不如說"傷害自已最深的其實是自已".為啥這麼說呢?

我家小孩,1歲7個月,幾個月前,走路不看路,如果有你牽著更不知高低深淺,常往棹下鑽少不了經常碰頭.碰礙哇哇大哭,而現在往棹子下鑽知道低頭了.因為棹子無情感不會牽就,學會低頭就是進步.還有在"淘氣寶"玩,手裡還拿著小鏟子去跳崩崩床,我叫他放下在去跳,根本不答理我,可管理的阿姨說"寶貝,別拿鏟子跳,立馬給阿姨"為啥?從幼兒心裡分析,我是他最親最熟悉的人,就是耍賴也不會把他怎麼樣,可面對管理的阿姨,天生有種"怕".自然聽招呼、不耍賴了.

這就是人天生認識上的誤區,情感上的缺陷.這種認知和情感缺陷一直伴隨著人們走向死亡.這就是所謂"傷害自已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已最親的人"的心裡因素.他們忘了,自己最親的親人也是人,是和你一樣,具有獨立人格、思想、價值觀和需求的人.而不是你的一部分或附屬品.怎麼可能完全按你的要求來滿足你的一切需求?如果不能滿足你就是傷害么?那麼你的不合理要求不同樣是對你的親人的一種傷害么?人們常說"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咋輪到自已就忘了呢?

要求過高、期望過大,才是傷害自已的"元兇"道法自然,放下即是"佛"啊.


首先,任何話都無絕對,文字上的極端表達是為了感情抒發,韓寒也對自己寫過的那段「喜歡就會放肆,但愛就會克制」的電影台詞辯解過,也就是說,這類話是很正確的,但並不是每個人都適用於這種情況。

不知平時你是否注意到,我們偶爾說出的話也非常絕對。可能的確因為情緒很強烈,比如非常傷心之類的,然後就總結出許多道理,事後理智的回想一下,那些話不是說它錯了,而是說它言過其實了,並不恰當。但也無所謂了,平常講話哪有注意到這些,又沒什麼大礙是不是……

我們就連快樂都要加倍,悲傷的時候也希望比實際更加悲傷。假如我們都變得相當理智,好像有什麼東西因此而暗淡下去了。


謝邀!傷害自己最深的永遠都是自己身邊最親的人。這是一句很有哲理的話,也是警醒世人要提防的事情。

今天同一老鄉飲茶就談及這個話題。我這位老鄉在廣州搞建築工程的,他的大哥幾個兒子都在他那裡做事,得到他很多關照,他大哥的大兒子的兩個兒子在廣州讀大學也是他供養的。然而都是利益問題破壞了親情,我老鄉的家鄉修建粵西機場和高速公路,徵收土地獲得賠償,他的侄兒把本來屬於他的土地霸佔去搶賠償,還出手要打自己的叔叔。我的老鄉真是氣得要發瘋,內心深感痛楚。他真想不到自己盡心幫助的侄兒,竟恩將仇報,要動手打自己。


旺旺傷害自己的人就是身邊的最親近的人!原因是你能得到的他得不到,你有錢有勢,他什麼都沒有,關健是你沒有顧到你身邊的人的飢苦!證明你是個自私的人,所以你身也的人會傷害你,如你是個大公無私的人,你身邊的人各個都會傷害你因為你自私,如你能照過好每一個人的飯苦,關心身邊的人,那怕他沒有錢/的話人家也不會傷害你,你再有錢人家不敢來傷害你,因為他們有你社照了他們,他們把你當親人一樣的來關心你,因為你也在關注關愛他們!所以講,最親的人害你是你自私的表明!你應該改變自己的態度,關心人家比關心自己還重要!這樣你身邊的人不會害你只為關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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