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禁止微型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上路呢?
微型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確實存在問題,這一點不可否認。但為此就禁止它們上路的這一做法,我認為並不可取,也不能做到讓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的使用者心服口服,可想而知管理起來的難度較大,要想徹底禁止並非易事。
任何車輛只要上路行駛,就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是不可避免的。平心而論,誰能保證汽車上路就沒有一點問題,如果出現問題就禁止,估計現在道路上被禁的只剩下人了。有著交通規則約束的汽車尚且如此,更別說那些長期缺乏約束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了。所以,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真正需要的是規範管理,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一禁了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出現問題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它們的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和管理者,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剛開始,讓生產讓銷售卻不讓用,加上管理又不到位,到最後所有的鍋都讓使用者來背,這對使用者來說,是否有失公允?
既然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那麼想更好的解決問題,就需要多管齊下共同努力各盡其責。源頭上,要麼徹底不讓生產銷售這兩類車輛,要麼儘快制定相關的行業標準,讓生產出的車有標準可依,質量和安全都有保證。使用和管理上,要通過表面的亂象,看到問題的本質,歸根結底還在於人,在於人的安全意識不強,規則觀念淡薄,與車的關係並不大。唯有想辦法提高人的安全意識,讓大家都熟知交通規則並嚴格遵守,相信不管開什麼樣的車上路都會相對更安全!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我看,現在,信息那麼先進,好好統計一下,路上那些空駛車。早就應管,適當調整。一人開了一個大大的公務艙,佔用那麼多公用資源。管管吧。城市交通會好很多。
老人開三輪,看病。接娃,買菜。甚至還帶著病老伴。夠可憐的了。摸摸自己的心。如果你還能想想這些,是否就有辦法為老年人解決好這個難題多數老人走的是慢車道。小心翼翼。傷害誰了。
微型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被禁止上路原因是管理難、難管理,兩個詞看似是相同的但背後有不同的無奈。
管理難是因為這類車巨大的保有量和用車群體,包括電動三輪車、三輪篷車、低速四輪電動車,這幾種類型的車保有量超過7000萬台,而這7000萬台車背後就是上億沒有經過駕駛培訓的駕駛員,而且用車群體基本以中老年人為主。
沒有經過駕駛培訓、車輛沒有專用行駛道路,那麼這些車就是在和非機動車或是汽車搶道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這類車整備質量過大尺寸也比較大會影響整體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在機動車道上這類車速度又過慢,駕駛員沒有經過系統培訓,分辨其他機動車駕駛意圖判斷應該如何駕駛的能力也有些欠缺,所以在哪條道上這類車都是有些安全隱患的。
而且車輛沒有保險,出現肇事責任事故沒有賠付能力,只要出事故多數最終會成為老賴;被動碰撞事故又是違章在先,走法律程序車輛不需要賠償所以最終後果還要自己承擔,不論是哪種情況影響都是很惡劣的。
央視某節目的統計數據為【近五年來電動三輪車、低速四輪車事故超83萬起,事故死亡人數達1.8萬人,受傷人數達18.6萬人】,這個數據不算觸目驚心嗎?
然而自己選擇的交通工具造成的結果自己需要承擔,但這83萬起事故里有多少是按照正規程序辦理,由肇事人擔責?
想來大多數可能還是被引導定責最終由機動車擔責賠付,那麼這裡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責任的機動車如果被引導擔責,這種行為是【事實騙保行為】,協調定責的工作人員和車主都需要負法律責任,在這種意識普及之後再發生這種事故沒有人會為這類車的錯誤買單,那麼就會造成更嚴重的矛盾。
再看難管理的問題,目前警察有180萬左右,其中分類有很多但交通警察的數量並不佔多數,即使假設有100萬交警,讓這100萬去管理7000萬成比例嗎?
面對這些無牌無證無保險的車輛,得幾個人才有能力攔停一輛車,出現事故如何能快速協調處理,如何追責?
近期協助車友處理的事故有兩次,一台無牌三輪電動車碰撞行人導致一死一植物人,肇事人年近80沒有賠付能力,子女斷絕父子關係任其負法律責任;另一起是低速四輪車倒車碰撞行人致腰椎斷裂,目前還在治療過程中,這類事故如果留意的每天都在發生,事故組每天都在處理這類事故。
管理難、難管理,這兩個問題幾乎是無解的,如此巨大的保有量里有多少人願意去考駕照、去給車輛投保險?比例可能是微乎其微的,沒有保障而且有很大的不確定因素,這類車被禁止也是無奈之舉,但錯誤需要自省,不能一味的推給他人。
如果您經歷過「麻木車」盛行的時代,我想你就不會問這個問題了。「麻木車」主要是中國鄂西地區對三輪摩托車的俗稱,除前面駕駛員外,後面座椅/座艙可乘坐兩到四人。因價格低、上下車方便、裝卸貨物方便深受歡迎。
但這種車的行駛穩定性很差,舒適感也不好,更不用提安全性。現在回鄉下坐這種車,雖然現在已經村村通,道路成了水泥路,我都還是提心弔膽的。除此外,因為上牌管理混亂(它不屬於國家工信部目錄在內的車型,無法上牌),治理起來很困難,直接導致了很多這類車型的駕駛員駕駛習慣很差,像闖紅燈、逆行、隨意橫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是屢見不鮮。之前的「麻木車」和現在的微型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沒有本質區別,由它們所引起的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嚴重,已成為全國道路交通管理一大安全隱患。而且作為城市管理者來說,它得存在也挺影響城市儀容的。有數據統計稱,電動三輪車、三輪篷車、低速四輪電動車,這幾種類型的車保有量超過7000萬台,雖然不一定準確,但確實驚人。
除此外,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還無法上車險,如果遇到事故極容易引起糾紛,考慮到駕駛者多是年齡大的朋友,這不論對事故雙方還是城市管理都極為不利。既然無法有效治理,對交通助益又不是很大,自然就不會受到政府部門的支持了。
當然了,現在也不是說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三輪車和四輪車上路了,許多車型屬於特種車輛,是可以在特定的區域,比如廠礦企業、公園景點等內部區域行駛的。
電動汽車讓上路為什麼電動低速車就不能上路呢?社會公共設施是大家的,它姓公不姓私難道它是買得起汽車的人的專用設施嗎,老年人為了出行方便買輛低速四輪電動車為什麼不許上路,什麼交規任何規則都是人制定的老年人沒有權利享受路權嗎?
把路上事故出事的責任都推到了綠色環保的三輪,四輪車上。交通部分可以統計一下一年汽車出事故是三輪,四輪的十幾倍。老百姓買個三輪,四輪為代步工具又防礙哪個專家開路虎走路了,不讓百姓開三四輪上路,這不是害農嗎:?
微三,四輪電動車應該上牌,適當的培訓,適當收取工本費給老年人發證,這樣便於管理,也尊重和重視了老年一代。因他們年輕時為國家,又為孩子吃過苦受過罪,現在也應該享享福了。
說的好,全國三輪四輪電動車的保有量確實驚人,由其鄉鎮農村,基本家有一輛,趕集物農天天都離不開,每天活動在農村大街小巷,就如城裡的汽車一樣,已經容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如賣車商店所說不用駕照就能開,事實證明確實如此,今天歸定不讓上路,這對三輪四輪就是晴天劈厲不可俞越的鴻溝。其實問題很清楚,車的制量問題應該由制檢管,進了公路應由交警管,
微型三輪車要比二輪電動車安全的多,禁限微型三輪車行駛是人極為不妥之舉,不負責任的,微信三輪車適應老人適用的代步工具,應當關照老人的出行。各種電動車應當和諧共存,絕不能以禁限而草率行為禁限微型電動三輪車!只要老人有駕駛微型電動三輪車的能力,遵守交通法規,有關部門應當大開綠燈!
不孝之子寫的文章!老年人是社會建設的功臣!不該岐視和為難他們!堅決支持老年代步車合法上路!應規範管理,上牌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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