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徒與非基督教徒的婚姻如何走下去?

與他四年

已到談婚論嫁層面

家裡人極力反對

我們討論每次都是無疾而終

痛苦 非常痛苦

有好的建議和福音或者看法嗎

男朋友人非常好 支持我的信仰


唉,現在越來越沒法看某些回答了。誠如敝人之前罵那些沒有接觸過同性戀就罵同性戀的基督徒們一樣。某些非基督徒也不了解基督徒的生活也大言不慚地通過語言來顯示自己的無知和愚昧。

很多人非議基督徒,好吧,即便統戰部的理想假設是可能實現的——宗教最終會消亡,那麼是你能等還是我能等到那一天。

就好像兩個跨民族和國家交往的人結婚一樣,兩個背景不同的人和生活習慣不同的人交往,生活,結婚結合,自然會有摩擦。一部分罵中國文化是糟粕,自然也有罵外國文化是沒有人情味的(好像我的表哥)。

誰對誰錯?實際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以我接觸的朋友來說,成功的跨國婚姻需要學習以不同的方式去思考。以為自己習以為常的一部分生活習慣和思維模式都不再靈光了。

我之前提及到,我有一個白人姐姐,她的老公是一個很普通的瀋陽藍領。剛開始交往甚至結婚的時候兩個人語言溝通都不利,婚禮上還因為用英文解釋不明白一件事而著急。兩個人的英文都不好。

而且,姐姐是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到現在也是。姐夫根本不信上帝,到現在也不信。

是什麼讓她們走到一起呢,是我們基督徒所說的上帝的恩賜,還是我們中國人所說的緣分?我想都是。

結婚之後當然,白人姐姐和東北婆婆和家人自然有摩擦,但是兩個人還是走到今天。

現在已經精通一口流利的東北話的姐姐儼然已經成為一個婚姻專家了。她聽說我和一個外國女生約會,馬上就跟我說,我告你啊,你給資到,跨國婚因,不四那麼容易地。但是你要是想要,你要做好什麼打算。巴拉巴拉吧拉。

回到問題本身,如果想要維持長治久安的婚姻,勢必婚姻雙方都要包容和忍讓對方。不單單要求對方改變,自己也要發生改變。

我之前去紐約一個小學同學家,我同學一個女生也和在紐約的另一個瀋陽人結婚了。他們婚姻摩擦不斷,讓我不解和無奈的是,我的這個同學和我一樣,都是第二代第三代基督徒,把問題歸結到她先生不是基督徒這一個原因上面,她似乎以為,只要他的先生受洗和她一起去教會、問題就都解決了。

而實際上,作為旁觀者,我非常清楚地看見,這根本不是兩個人信仰的衝突,就是普通的生活衝突而把這些衝突都推諉到信仰問題上面。

很多人在討論一些問題的時候,缺乏仔細思考的能力,喜歡用以一概全的口吻去總結一類人,譬如說:

美國兒媳婦讓中國婆婆羞愧,

美國教育比中國教育??

中國看不到的真相

二十個幸福國家全是某某教國家

這種心靈雞湯式的思維模式,在貶義方面就是地域黑的心態。把一個個體的問題上升到直接把問題歸到一類人的定義上。

而能寫出上面文章的人,通常都是第一次出國,或者只接觸三五個外國人的朋友。而閱讀這些文章的也是極少出國,並且只是通過這類文章來認識外國和不同文化差距的讀者。

對於基督徒的看法,也是如此。看見一部分基督徒,就認為基督徒就是這個熊樣。好像坐火車旁邊坐一個台灣娘炮,聊了半個小時,就可以回去跟村裡人冒充台海專家了一樣。

對於基督徒的婚姻,其實和其他人的婚姻,沒有區別,不要把問題推諉到別的事情上,好像你不行就說中國人不適合找外國女朋友一樣,注意,是你的問題,不是中國男生的問題。

而基督徒族群和其他族群一樣,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中國在一個以漢族為主的社會中,自然感覺其他都是異類。韓國,日本這樣以單一民族為主的國家也是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其實說白了,就是少見多怪。中國的非基督徒少見多怪,中國的基督徒更少見多怪。

家父本身不是基督徒,家母是第二代基督徒。在文革之後,基督徒社群沒有足夠的青年男女情況下,他們交往結婚。

我要告訴大家一個實情,即便我的父母一個是基督徒,一個是非基督徒,他們結婚近三十年沒有吵架。而且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

當然後來父親退休之後,也受洗加入教會,這是近幾年的事情了。

保持這種不同背景的婚姻最為主要的就是,尊重。父親尊重母親一家的信仰,和母親一家的傳道牧師工作。這種尊重是一種極大的犧牲。而母親也沒有拿自己基督徒的生活習慣要求父親。而且給我空間過我的生活就好。

我還是能回憶起,小的時候,在家裡,父親看電視,母親看聖經的那種場面。你看你的,我做我的,那種各自相安的生活。

但是忘記從什麼時候開始,幾乎都是彼此陪著對方做想做的事情了。父親會開車送媽媽去鄉下教會傳道。媽媽也會陪著爸爸去他的那些酒宴。(雖然媽媽不喝酒)

媽媽是個很好的傳道人,發展建立了一些教會,每次父親都會幫忙建教堂,後來教堂的人都知道,找我爸爸設計建造教堂。

再後來,在父親建造教堂很多之後,提前退休,來教會當義工,受洗加入教會了。

到今天,母親還是會為我的婚姻焦急,她甚至希望我能找一個牧師的女兒,這樣對我的工作才是沒有影響的。因為這樣才會理解牧師工作的辛苦。其實母親想多了。牧師的女兒的確多才多藝,而且對於牧師的工作理解勝於他人。可是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我是在東北農村基督教社區中長大,一個典型的東北農村的基督徒傳道人。雖然後來去了不同的國家生活傳道,但是我的生活習慣的嚮往還是那樣。常常做夢都渴望早上醒來是在那個熟悉的炕頭醒來。喜歡的女生就是我們教會在東北鄉下農村教會教書的那個姐姐。家人感覺她很普通啊,無論長相,身材,家庭,背景都很一般。但是我很喜歡她,每次去世界各地都會寫明信片給那個姐姐。因為和這樣的人在一起就是很舒服。

舉個例子,我們傳道人一定會面對很多艱難的生活,貧窮,壓力,困難,窘迫。但是無論如何,總是要繼續去面對。即便生活艱難,也要笑著面對。這是心態不是強求。

一次我和那個姐姐去泰國做志願者,有一天我們去鎮上市場買東西,回來的路上,下起了小雨,我正給她講笑話,沒留神,地上有沙子。轉彎的時候,我們就不知道滾到哪裡去了。我們從地上爬起來,趕緊照拖鞋,找摩托車,找帽子,找買的東西。鞋已經沒了底,我只能光腳騎摩托車回家。路上,我還在擔心她會罵我,結果一沒有忍住,兩個人哈哈大笑起來。就是感覺這樣的經歷很滑稽。

回家之後,別人都驚呆了,我們兩個渾身是血,胳膊腿都破了。我的手臂現在還是留下一個十公分的疤,她腿上也是。之後幾天,每次上藥的時候,都是,她一邊大叫喊疼,一邊我們逗她大笑著把葯換完。我們互相開玩笑,她說我身上的疤就是一張世界地圖,她一直問我,這個疤是在這個國家磕的,那個疤是在那一年印尼磕的。然後我們哈哈大笑。笑的不是疤痕,而是生活。

我們不建議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婚姻,只是我們經歷很多磨難之後感覺,如果可以,大家儘量尋找背景和文化相似的對象。這樣方能相互理解。

但是愛一旦開始,那麼什麼要求標準條件都不是問題了。

因為聖經上說:愛情比死亡更加堅強。


12/26/2017 更新

今天有人評論挖墳這個帖子,我就想著來update一下吧。

已經是老公了,16年感恩節領的小本本,日子不是故意選的,剛好前一天我倆覺得可以偷戶口本出來了。

相識14年, 相戀七年,結婚一年。感謝時光對我們仁慈。

我也很感謝這個問題,讓我認識了一群曾經和我擁有同樣矛盾和痛苦的人,在知乎這個不怎麼真實的平台上,成為了朋友。有的,最後跟我走上同樣的道路,離開教會,或許收穫了幸福,或許矛盾和痛苦還在糾纏著。有的,信仰超過愛情,跟愛人說了再見,也獲得了內心的平靜。

這件事沒對沒錯,就看自己的選擇。我覺得從現在來看,我做了對的選擇。不是說我們沒有爭吵,沒有家裡的這個那個問題,而是我們確立了面對解決問題的一致原則,就是共同面對,理性的面對。

但願時光依舊願意對我仁慈,但無論怎樣,至少在2015年我決定不再去教會的哪一天,我永遠不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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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 忘了說 這個問題可不是我提的喲 我只是回答問題。正好和提主經歷相似呢。我家裡不反對我和男朋友,教會的朋友也沒有直白的說反對,只是曲線的要我們分手呢。

對了,有人似乎要勸我覺得我走上歧途了。對非基督徒說話的第一準則就是:不要引用聖經。嗨!我們都不信聖經是真的,引用真的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哦。邏輯上論據不可以建立在論點之上哦,即沒有自證。科學上都說一件事可以被證偽, 但是沒有辦法去證實的。另外,我不辯論。反正你也不會聽我的。

原答案:

我本是慕道友, 長期去教會, 有想過要受洗。坐標美國中部。男朋友在一起快五年了,是在遇到他之後才信基督教的。男朋友不信。背景介紹完了。

我去的是美國教會,應該不是你們說的中國教會的樣子。

教會的朋友都知道我有長期固定交往的男朋友,所以大部分人的態度都是,邀請我和男朋友去家裡玩,潛移默化傳福音,以及幫我禱告。

覺得自己真的很幸運,能遇到這麼一群朋友。

然而,男朋友並不喜歡這種方式,他沒有信仰的很堅定,跟我深談了一次。覺得沒有必要再去了解基督教。各自給各自點空間。他全不反對我和教會的所有活動,但不要再打他的主意。

是的,我被說服了。 而且覺得他非常有道理。現如今也是。我不能因為愛情而強加給別人任何東西。所謂的潛移默化對別人也是無形的壓力。

自此男朋友再也沒陪我去過教會,教會朋友的聚會我也就一個人出席。然而大家的情緒也變了。

終於有一天,小組聚會結束後。大家留我下來和我認真探討基督徒只能和基督徒結婚的事情。

論點有三:

一 基督徒和基督徒結婚才是上帝的教導 不可以違背。(是的 我不是基督徒 但是當時已經在準備受洗了。是的 我不會其他基督徒那些很有儀式性的說辭)

二 你男朋友不愛你 他若愛你知道你只能嫁給基督徒會嘗試和我們接觸 會接受基督教的

三 你放棄了他 上帝會給你更好的

於是,我再也不去教會了。受洗的事情也不了了了之。曾經跟題主一樣的糾結痛苦 都沒有了。我也不用稱自己基督徒活著慕道友了。提及這一段也會說自己曾經是慕道友。

思維太跳脫。回來。為什麼我突然就不信了。

單從婚姻角度來講 回應上面三個論點

一 我不是基督徒就可以不用非嫁基督徒不可

二 我男朋友是愛我的 他嘗試過去接觸基督教 但是沒能改變他。我可能都不愛我男朋友 因為我因為他不是基督徒就要放棄他呢。

三 花兩塊錢買彩票 我可能能中五百萬大獎 放棄了這個男人 上帝可能會給我更好的。對比了一下,概率沒有那個會更大一點。或者以一個嚴謹的數學人的角度,中大獎的概率我能算出來,而上帝再給我一個男朋友的概率我算不出來。

而我不再信基督教的原因還有很多 這個只是導火索。

比如 一個人不好,原因就是因為他不是基督徒。

比如一個基督徒不好,原因就是他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邏輯好像天衣無縫呢。

就這樣。

不去教會已經一年多了,和男朋友也開開心心在一起到第五個年頭了。或許若不是早期我心有執念覺得他也成了基督徒我們再結婚,可能我們現在已經是婚後的第幾年了。

我不是基督徒 我也沒變成壞人。就算世界沒了, 我還能和我愛的和愛我的人在一起。

我現在, 信仰愛情。


還是修改下吧,實在懶得打字,最近特別忙。

在知道我有個非基督徒男朋友的時候,我身邊的人(基督徒朋友們)兩種反映:

1.非常作急!要求我去讓他信主,傳福音!還是強烈建議我找個信主的基督徒男朋友!預言我和他將來不會幸福!(見我一次說一次,這種人非常多,甚至後面還說我不是基督徒,然並卵!)

2.淡定,問清楚我情況,祝福。也勸我跟他傳福音,不催,就是和我一起為他禱告了下,安慰我等待將來未知的結果。(這種非常少,就幾個人)

題主你肯定也會有以上兩種情況的

我想你也為自己男友禱告過,也希望他和你一樣信仰主,這畢竟是好事。(以後遇到矛盾拿本聖經出來也好解決)

但實際上,我男友(絕大多數男人們)都是無神論的!

其實我自己也是,除非是親眼所見,親身經歷,否則是不會信的。(可以回去多馬的故事)

人性如此,你何必強求,你要理解那些逼你反對你的人,這個道理對方也許沒有想明白。

有信仰真的非常好!

不過這些,只能是發生在你自己身上。

關於你的信仰是否堅持走下去,你男朋友會不會信仰主,這些問題,你交給神吧!不是人可以控制的。

就用大家常說的那句話:隨緣吶!(用基督徒該有的信念:把一切交給神吧,神會安排好的,要對神有信心。不管最後是怎樣的結果,神都給你的也許不是你要的,但絕對是合適你的!)

===========================第一次答============================

我是基督徒,男朋友不是,我們準備結婚。

誰再敢在我面前說基督徒必須和基督徒結合,我這樣做就違背了自己的信仰……這種話,

我絕對扇他!!!!!

我絕對扇他!!!!!

我絕對扇他!!!!!

題主,懂嗎?

宗教也好,地域也好,文化也好,風俗也好,階級也好……只要是真心相愛的兩個人,真的想好好在一起過日子,前面那些都是浮雲!

===========================補充============================

戾氣重是真的,經歷了很多。我很抱歉.....唉~

題主很多東西參不透,不必強求,你們只要相愛就可以了,畢竟,信望愛,在這三樣常存的美德中,最大的乃是愛。

約翰福音13章34新的命令,記住這是耶穌的命令對所有基督徒的!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這是整本聖經裡面神對我們的唯一要求!

沒有要我們莫名其妙去逼人家信教,沒有要我們莫名其妙的去攻擊別人的性取向,沒有要我們去指責別人的生活,更沒有要我們去跟別人吹噓自己遇到多偉大的神跡......

認真想想,自己的言行,是否真的是神要你去做的!

我說完了,如果有其他教徒說我不是基督徒的,我也不爭辯了。謝謝大家的關注。我很高興我自己的信仰,我過得很好!我過得很真實,發自內心的感謝耶穌!


不抵擋就是幫助,我男友也是非信徒,但我的情況找個信的會更遭家裡反對,如果信徒都想著找個信的幫助自己堅固信心,那麼多不信的只能找不信的,從這個層面說,基督徒說自己要活出上帝,愛別人,在做的時候卻行不出,哥林多書提過,保羅自己說,是他說不是神說,若有不信的另一半肯與你在一起,當感恩,也不要小信,你怎麼知道另一半不會因你的信得救?雅各書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信神愛人行不出來,你的信就有待商榷,很多信徒認為世人是世人,信徒是信徒,不同,這就是自義,信徒只是蒙恩的罪人,應更謙卑,去服侍人,而不是覺得世人不信,不能和他在一起之類的,不要讓信仰轄制你,上帝偉大到人無法參透,他的愛寬廣,沒有人那麼狹隘,如果不確定,就禱告神,你們不合適都過了四年了,如果真合不來上帝早該拆毀,我覺得上帝放你在這樣的環境里一是忍耐,二是得智慧,禱告神,若不是他預備的求他親自拆毀,若是求他將見證放在你心裡,一定要記得,你可以聽道,但要回歸聖經,有時候你自己讀經反而明白的更多,祝你和你的對象幸福


信教的只能跟信教的結婚?這屬於錯位,把自己當成歐洲人了,而且是古代歐洲人。

基督教這種宗教在歐洲曾經是統治力量,教權高於政權,教皇高於皇帝,所以歷史上曾發展出來各種關於宗教的強制性措施和思想,比如不信仰本宗派的人不可以在本地區居住。對的,不是信不信基督教這麼簡單,而是具體到你是不是本派別的(無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新教,下面都有無數派系)。【這可以對比中國某個年代裡的紅色派系鬥爭,不是你是不是紅色的,而且要看你是哪種派系的紅色】

現代國家是政教分離,宗教從社會統治層面上退隱,也從人們的公共生活里退隱。信不信,信什麼,怎麼信,都變成了個人的事情。實際上,歐美國家不信宗教的人越來越多了,尤其是年輕人更沒有了進教堂的習慣。對的,很多人進教堂只是一種習慣,就跟我們父母參與或者不參與街道上廣場舞一樣,只是習慣,因為這是社交場合。

在教派林立的情況下,如果按照不同信仰的「異端該死」的邏輯,別說結婚了,在同一個太陽下生存都成問題,因為每個派系都認為自己才是最紅最紅的……不是,最正確最正確的,才是毛……不是,才是上帝真正的追隨者。來個笑話:

去死吧!

一個人走過海旁,看見另一個人想跳海自殺。

他走上前去勸說「先生,不要跳下去!」

那人問道:「為什麼?」

他說:「生命是美好的嘛!你是無神論者還是有宗教信仰?」

那人答:「我有宗教信仰。」

「佛教、道教、回教還是基督教?」

「基督教」

「羅馬天主教還是新教?」

「新教

「我也是新教呢!聖公會還是浸信會?」

「浸信會」

「太好啦!我也是浸信會,你是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Baptist Church of the

Lord? 」

「Baptist Church of God. 」

「真是太奇妙啦!我也是,那你是原教旨的Baptist Church of God還是改革派的?

「改革派的」

「1879年的改革派還是1915年的?」

「1915年的改革派。」

那人朝他屁股一腳把他伸進海里:「異端!去死吧!」

隨著現代化進程,宗教信仰在越來越信仰自由的歐美國家變成一種個人隱私,稱為社交領域裡不可詢問的幾種禁忌之一,(如男不問收入女不問年齡,男女都不可問性取向不問信仰)。那些以道德衛士宗教衛士自居的,一般是准瘋子,在歐美電影電視劇常有這樣的角色,他們一般最後因為傷害他人而被捕甚至自取滅亡。

宗教在中國一直不是統治性力量,皇權才是。所以中國宗教據說相對溫和(trust me,這只是它沒有得到統治權而已),不排他,反而儒釋道三教合流,沒辦法,老大哥不希望你們各自鬥爭太激烈危害社會呀。

所以基督教對於我們來說,是個不太好理解的事物。一方面它和中國宗教一樣也有導人向善的道德功能,另一方面它挾統治歐洲千年之餘威,排他性仍相當強大(而且它有著強大的哲學基礎,這個有時間再吐槽)。傳播宗教的人兩手都利用,才能發展壯大自己。當然信宗教,不管是哪一種,與不信宗教,並不是人性的根本區別,我們完全不應該用這個作為標準去評判個人。

結婚這事兒,在歐洲來說,跟宗教信仰的關係完全是個人選擇。有些人無所謂,有些人也像題主一樣糾結,甚至受到家庭和社區的壓力。所以這個問題不是中國問題,而是基督教(古老習俗)與現代社會的問題。

好在現代社會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結婚或者不結婚,順從壓力在家裡結婚,拒絕壓力在家裡結婚,拒絕壓力私奔去結婚,結婚之後回來打他們的臉,種種選擇都跟當事人本人的個性相關。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揭露這個矛盾的歷史淵源,也就是吐槽而已。


為什麼看到這種問題,我有一種釣魚帖的感覺。我感覺不到一絲一毫基督徒處理事情的方法。這種事情何必爭論,直接交在上帝手裡就好。

天父,我把題主所說的事情交在你的手裡,出於你的求你成全,不出於你的,求你攔阻,願你的旨意完全成就在題主和她男朋友,以及他們的家人的生命中。如果是釣魚帖,願你管教。以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男性和非男性(女性)的婚姻如何走下去?


有感而發,來答一記

利益相關:一個哥們剛跟他妹子因為這事分手

先上結論:要麼他答應信;要麼你倆換個環境出去過,同時你盡量少跟(比較執著的)基督徒來往;要麼就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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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矛盾,才能談如何解決矛盾。

那麼矛盾為何會產生在你們倆這對情侶中?

我們把主角換一換,如果一方是穆斯林或猶太教徒,會有這個矛盾嗎?很有可能會的

虔誠的佛教徒,會有這個矛盾嗎?多半不會

無神論者?一般你只要不干涉他,他也懶得管你

農村飛來的「鳳凰男」?雖然矛盾跟這個看似不一樣,但挺有可能有矛盾的,是不是?

忠臣的「無產階級戰士」,會有這個矛盾嗎?大概40年前會有吧,現在有的肯定是神經病。

那麼好,我想答案不言而喻:他和你的 「組織」 產生了 「價值觀」 層面 「不可調和」 的矛盾

無神論者沒有「組織」,「無產階級戰士」沒有「價值觀」,佛教徒沒有「不可調和」。

亞巴拉罕宗教以其組織嚴明和價值觀堅定著稱(老歐洲吊兒郎垮掉的一代不能算!),我國廣東某地區也以宗族保守價值而聞名全國。所以就看這矛盾是否「可調和」了。

農村老太太要求兒媳婦必須對長輩畢恭畢敬,必須生兒子傳宗接代。所以才有鳳凰男與孔雀女的悲劇。至於回漢通婚,維漢通婚,悲劇就更多了。

為什麼組織會和伴侶產生矛盾?因為人本質上是社會動物,是喜好群居的,(其祖先按照某些科學家的意見有可能是某些靈長類動物的),故而是要出讓一部分主權換取社會契約。基層組織,多半你需要出讓的最多,換回的幫助也最大,同時對你的干涉也最大。國家方面,一般只要你不犯罪就行了。

據說是我的學長的輝格老師近日完結的《超越鄧巴數》,深入淺出地講解人類基層組織構架的特徵變化,當真是寫的非常好啊,安利一個!

? 超越鄧巴數系列

具體到我國國民。自TG一統華夏,把支部安進每一個公路都沒修好的窮鄉僻壤,砸爛了傳統宗族、傳統宗教的所有地方組織,終於實現了列朝不能實現的總控制。然而現在支部失靈了,基層癱瘓了,那組織就只能讓位了。本來競爭力就不行的傳統宗族宗教怎麼比得上天啟宗教千年血腥競爭剩下的兩強?未來東南沿海鄉鎮全部豎起十字架,西北鋪滿清真寺也不奇怪。

另一個群體是留學生,從小在天朝城市豐富的學校組織資源內生存,見證了天朝的奇蹟,鮮有不認同「發展就是硬道理」的。(而同時港台學生們認同"某種價值觀就是硬道理",所以你看他們總是吵架,其實出發點根本就對不上。)然而一旦出國,就要隻身面對赤裸裸的利維坦(外國當然有的是自組織資源,然而多半跟中國留學生沒有半毛錢關係),心中自然不安甚已。這時教會及時提供了麵包和溫暖,耳濡目染久了,想脫離也是難啊,他幾乎承載了你一半的社會關係。在白頭山,誰不真心認同主體思想是全人類最偉大的精神財富呢?

所以呢,現在你倆還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要麼他真的愛你,捨棄了他的世界來投奔你的,加入你的組織。要麼你們換個組織,讓這個矛盾別那麼「不可調和」。總有教區對跨教結合沒那麼執著的。只要周圍人沒那麼多逆耳忠言,其實題主你也懶得想到底合不合教義不是么?要麼乾脆,咱就各過各的,你救不了的人,自有他的命。

我就是為我哥們不值而已。倆城市相去好幾百miles,開車5個小時的路,這廝不知跑了多少次。心都碎了一地還是只能下地獄,那咋辦,誰叫我們是猴子變的?


可能不會在遇到這種奇觀了。

有次上課課題是不同國家的婚姻觀,

當然不可避免提到了宗教問題。

有個圍著頭巾,眼睛特別好看的女生說,她們家媽媽是穆斯林,爸爸信天主教。

同學們的表情都是:

( ̄O ̄;)

這時有個有色人種同學(馬來西亞人)悠悠的說:我們家爸爸是猶太人,媽媽黑人信伊斯蘭教。

我們的表情又變成了:

Σ(?д?lll);?_? ;(⊙ω⊙)... ...

老師問:那你的父母對你信什麼宗教有什麼看法。

她說:基本上不干涉,長大了自己選。

(她戴了頭巾,選擇還是蠻明顯的)

所以,題主得看自己和男友對彼此的感情有多大信心了。

以上案例都能成功啊。

我當時只想知道那他們家裡吃不吃豬肉,過不過聖誕節。


.....這明顯是zeal of the convert......

美國那麼多基督徒...到了21世紀都極少有嫁人還看宗教的了...

拐了這麼多彎傳到中國來倒是覺得自己高人一等不跟人通婚了....

教皇要看到你家人這態度都要痛苦地別過頭去....


宗教信仰插入你倆之間,相當於這段感情得了癌。

趁還沒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做個手術,把宗教從感情身上切除掉,傷害挺大,但還有救;

如果繼續放任宗教信仰侵潤感情,預後差生存期短,估計也就只能求助於你的主了


我來徹底終結這個問題:

我們看看耶穌如何看待婚姻:

馬太福音 22.29~22.32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 神的大能。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 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么。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耶穌說的是,人們「也不娶也不嫁」,人類最終會拋棄婚姻制度,因為它毫無必要,限制了人類的自由。你們以為婚姻是上帝造的?錯了!婚姻是人類自己制定的規則。「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有人說耶穌說的是死後復活,那個時候才不娶也不嫁。是嗎?復活是指人死後復活嗎?耶穌明確說不是的,不是死人復活,是活人復活!「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是「沒有自由」的「活人」復活,沒有自由的人什麼樣?馬可福音 8.23~8.24 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甚麼了。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沒有自由的人們就像是樹木一樣,人們根本不願意受結婚的限制,可是受道德的約束,不得不結婚。

我們現在就能理解以下的經文了。

真理必使你得以自由。////我實在告訴你,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先進神的國。///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娼妓)的朋友。

所以,你們根本不需要結婚。再也不需要和對方說謊。。。。。這才是真正遵循耶穌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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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牧師是一個靠著神懷著巨大憐憫的牧師,下面這篇文章是他對一位與題主面臨類似問題的基督徒的回答,文中他對熱衷於拆毀別人關係的組織斥之為「邪教」——「只有魔鬼的兒女們,才會將自己也許更加不堪的婚姻家庭裝裱起來,反過來加倍殘害和攻擊別人的婚姻和家庭。你沒有必要受這些控告的捆綁,也不要指望在「邪教」那裡得到任何祝福。」 希望能幫助到你,以下為任不寐牧師的回答,他的文章在「不寐之夜」網站里。

關於基督徒婚姻的一篇回答

任不寐

問題不寐老師您好!最近一直在思考信仰對我來說究竟是什麼.你若問我現在還是基督徒嗎,我只能說我依然敬畏上帝,相信他沒有放棄我.我現在才意識到曾經的自己有多狹隘,看到教會當中有陷入罪中的朋友們的時候,我總是傷心難過,心想他們怎麼能這麼傷父的心呢?流淚為他們禱告,讓他們走出罪的泥潭.勸他們過聖潔的生活.殊不知我如今也成了他們中的一員.因為我即將和一個不信上帝的人結婚.這在教會看來是不受神祝福的一件事.並且聖經中明明說到: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我這樣做,等於說是輕視神的教誨.更何況婚姻是多麼的聖潔……但對於教會的人,我不自覺的選擇後退,我知道我被很多人指指點點,或許不能這樣論斷和猜測,但至少他們多少為我感到遺憾和失望.我幾乎沒有得到教會人的祝福.於是我開始陷入矛盾當中,一方面畏懼神的公義,一方面不知道是不是在為自己找借口:難道只有基督徒之間的婚姻才被上帝祝福?只有基督徒享有這樣的特權,而不信的人就沒有資格得到上帝的祝福么?我看到我裡面的軟弱,但我始終不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追求幸福和快樂的權利,我也有.我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如果說傷害的話,是得罪了上帝他老人家.因為他不喜悅這樣。但我依然認真努力的熱愛生活,享受生活,去愛人,去認識自己,去追求真理。難道說,為上帝放棄自己的時間,生命去四處傳道就一定要比在家相夫教子,並陪在父母身邊高尚得多嗎?我真的很困惑。

回答平安。謝謝您感人至深的誠實分享。我個人一直不喜歡屬靈高調的分享,那種假基本上不會裝或演很長時間。談到婚姻家庭,尤其如此。首先你無需為自己遇到的問題感到絕望,也無需因為認為「別人都比我屬靈」而沮喪。我告訴你,那一切見證都是假的。每個人,每個家庭都要對付自己的十字架,沒有一個家庭的十字架比別人的更輕鬆。只有魔鬼的兒女們,才會將自己也許更加不堪的婚姻家庭裝裱起來,反過來加倍殘害和攻擊別人的婚姻和家庭。你沒有必要受這些控告的捆綁,也不要指望在「邪教」那裡得到任何祝福。但對真正基督來說,要珍惜這些控告傳遞的福音,就是要不斷在悔改中更新自己的婚姻家庭,這是神的旨意:「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起來,向前走,當忘記背後,擺脫一切重擔,義無反顧。

不過我急於和你分享的是另外一個問題,這樣著急是為了靠主的憐憫,搶救你的愛情。中國教會不知從哪位假師傅開始,將哥林多後書 6:14完全等同於婚姻的教導。這是不對的。保羅說,「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保羅這裡說的顯然是指聖殿或教會,而不是婚姻和家庭。這也是腓立比書4:3說的「同負一軛」的意思。但是,基督徒應該建立「正常」的婚姻,如果相愛的人決定牽手終生,應該舉行婚禮。基督徒的愛情應該是以婚姻為目的的。

以下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第一、基督徒結婚,最好找基督徒。第二、但這不是新約的律法。如果平信徒和外邦人彼此相愛了,不應該用這條經文拆毀他們。第三、結婚之後,信的一方,應該耐心向對方傳福音,在忍耐中等候神。這需要你的信心。事實上,你的婚姻不僅是你的祝福,也恰恰是神藉著你對你配偶這不信的人的祝福。作為牧師,我願意為你主持婚禮;我也相信,神也必會興起牧者為你祝福。你沒有必要因為娶了一個暫時不信的人在教會裡低人一等,你有權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快樂。而且你一定要知道一個真相,「邪教」那裡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人,他們的婚姻生活和任何罪人都一樣,甚至更可能犯有不可告人的淫亂和踐踏婚姻的罪,反過來想在你的身上得榮耀。我們身邊布滿這種淫者見淫的惡棍和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雖然每個人都是罪人,但往往是那些幹了最見不得人(神)的罪的人,更喜歡或需要看人或控告人。這是一條「看人定律」,波提乏之妻是最生動的見證。但我祝你幸福,早日成婚。


從基督教上信與不信要不要在一起的問題,上述已經有好些比較成熟理智的觀點了,我就不贅述。我在另外婚戀問題貼中也詳細回答過類似的問題,且有我個人的經歷。有興趣的自己去搜~

在這裡我就說一個點,幸福的婚姻應該是能得到雙方父母祝福的。這裡我講的也不是100%的絕對,除非有些真的是財迷心竅沒有是非觀念宇宙無敵極品不通情達理父母,那麼另說。通常的父母,都是愛孩子的,都是希望孩子有真正的幸福。會有一些父母因為房子車子之類的阻攔婚姻,但那只是對兩個人的愛情和婚姻不自信不了解的一種表現,倘若兩個人耐心與父母溝通,多花一些時間孝敬父母,讓老人的心能夠踏實,父母還是會祝福的,我周圍也有這樣的例子。

父母的反對不一定是金科玉律,一定要尊崇。父母的反對也不是必須唾棄和置之不理,作為我們追求自由的借口。父母的反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警鐘!應該慎重地對待,理智地對待,耐心地認識到其中的根源


物種進化,優勝劣汰 落後思想持有人堅持這種擇偶觀會越來越少以至於滅絕,希望提主堅持,不要隨意結婚禍害下一代


趕緊立刻馬上分,別耽誤男方,也別耽誤你找個所謂「主內」的達成精神世界的統一。因為你們神聖偉大的聖經寫了句,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那可是真理啊。要麼他遲早得信,要麼你遲早不信,要麼你倆吵累了離婚。切身體會,愛聽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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