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徒與非基督教徒的婚姻如何走下去?

我們與非信徒之間的戀愛和婚姻之間,最大的問題,不是兩個人家庭背景合不合適,不是性格合不合適,不是以後工作問題,不是房子問題,不是產業問題,而是靈里的交通問題

一個真心信主的,並且在基督里有重生生命的基督徒,他所愛的就是基督,他的眼睛時常看的就是基督,他常與神有深的交通。而他與神這種良好的關係,會通過他的言語,他的行為表現出來。而一個信徒,渴慕的是在地上,能有一個和他同工的屬靈伴侶,一個可以時常分享自己的看見,分享自己與主之間關係,分享自己從主而來的看見的伴侶

試想一下,一個基督徒,找了一個非信徒,結果他發現,壓根就無法和她交通,壓根就不能和她談論基督的愛和犧牲。

你覺得這個基督徒,他會幸福嗎?他會願意一直與一個不信的人討論基督嗎?剛開始可能還好,但時間長了,他裡面就會有一個很深的嘆息,因為他找的那個伴侶,不能與他自己同工,這是很悲哀的事情

所以,願神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看見夫妻二人在神面前同工事奉神是何等的美!

非信徒和信徒的戀愛,兩個人都得不到滿足。

不信的因為對方的思想觀點與自己有非常非常大的衝突而傷心,而基督徒,則會因為自己無法和對方分享基督而嘆息


--------------10月28日更新-------------------------------------------------------------

好幾天沒上知乎,回來看到有人在評論下面酸我,其實倒也無所謂,因為這些話也不是說給不信的人聽的。上周寫下這個答案的時候心裡實在是煩悶,所以口氣有點重。可是我的確煩啊,所處的環境就是誰也不敢為真理得罪人,生怕惹別人不高興。說實話美國這邊有點矯枉過正了,過於【尊重】別人,一句重話都不敢撂,對他人也沒有太大關心,人情冷漠得令人心寒。

但說實話,人不就是這樣的嗎?題主你明白我的意思嗎?你是基督徒,follower of Jesus,你知道你的身份已經和別人不同了嗎?你是神的子女,將來是要繼承上帝的產業的。雖然說,人在世的確會有一些軟弱,但是【神是信實的,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你相信上帝嗎?你相信這位全能的上帝對你的愛嗎?如果你相信,並且也一樣地愛祂,你就知道答案。

這個世界上,真正跟隨神的人不多。大多數人都在用世俗的道理來解釋上帝,因為聖經裡面沒有明說不可以跟非信徒結婚,所以就打著【神愛世人】的旗號宣揚自己的愛是正確的。的確,神愛世人,但是神也痛恨罪。罪又是什麼?是驕傲,不願服從神的管教。亞當和夏娃想要擁有和上帝一樣的智慧,他們不願意順服上帝,所以偷食了禁果,犯了罪,被趕了出去。作為基督徒,既然選擇相信並且認罪悔改,那麼又為何將婚姻大事緊緊地攢在自己的手裡不肯交給上帝來安排?難道你不相信上帝會賜給你最美好的婚姻嗎?

所以這件事的本質不在於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婚姻,而是你有沒有讓神在你的生命里作王掌權。當然你可以選擇拒絕,你可以繼續做一個表面上的基督徒。

Thats all I have for you. I hope you would have a wonderful marriage.

----------------------------------------原答案,口氣有些重不好意思-------------------------------------

你選擇和一個不信主的人戀愛,說明在婚姻這件事上你沒有聽上帝的安排。雖然有些論斷但能看得出來你對神並非那麼忠心。如果你只是選擇基督教作為一個宗教信仰,並非真的認耶穌為救主,那麼嫁不嫁基督徒也無所謂,因為你也沒有得救。

道理就擺在這裡,我覺得這不是你男友,而是你要反思的問題。你願不願意讓耶穌來做你的主,讓神在你的生命里掌權。

那些噴國內基督教的,在美國,非信徒和信徒要結婚,一些教會和牧師都不給證婚的。離開神的教導的教會不是神的教會,跟著世界隨大流走的是滅亡的道路。天地都要廢去,神的話都不會廢去。持守真道,哪裡有錯?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結婚本身就違背了聖經。

哥林多後書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6:15 基督和彼列(註:「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6:16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你覺得痛苦,是你違背了主的恩典。於是進入了罪之中。


有一件事我們可以大致放心: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領完結婚證從民政局出來的時候,不會被雷劈,當然不能100%保證,但是被劈與否的概率不會因為領證而有所提高是基本可以得到保證的。信與不信結婚應該沒有什麼生命危險或者肉體傷害。

可是真正的問題焦點其實不在於奇幻式的五雷轟頂這種概率事件。

而是非基督徒的配偶,他的生命會怎樣。

我們既然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應該是承認一些大公的信條,或者至少一條信條(如果一條都不信,那麼基督徒身份就相當之詭異)。在規劃好這些大前提之後,我們不得不認為自己是相信死後有審判,且不信的人要去永恆的地獄火湖。

然後我們沒有辦法保證,我們的配偶最終能不能歸入主名。而如果最終沒有,我們的婚姻道路是終將是分裂的,我們不得不看著自己一生最愛的人一步步走向地獄卻沒有幫助他的力量。神若憐憫,最後我們所愛的人信主了,在這條路上,我們的心會受到很多煎熬。

如果基督徒願意付出這些代價,其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是可以結婚的。

接下來你會面對第二問題,我們的孩子,我要怎樣去教育他/她。我當然可以說,隨他自便。可是孩子是不能自便的,他不得不在父母間做出一個選擇,是跟隨母親的信仰,還是跟隨父親的世界。當然,雙方都是基督徒的家庭,仍然會有孩子一輩子沒有進入信仰,很常見。但是孩子真正可憐的是,他會生在一個觀念撕裂的家庭當中,甚至,比雙方父母都是非基督徒的家庭的孩子的人生道路更加難行。

如果我願意我的孩子付出這些心靈上的代價和掙扎,其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是可以結婚的。

所以歸結到底,這不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我們是否願意付出相應代價的。

其實世界上任何一男一女都可以結婚,還是最根本的,我嫁的人我娶的人,我要負責。


這裡是中國,注意,這裡是中國。


信仰不同屬於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三觀不同,三觀不同不宜結婚, 三觀不同不宜結婚,三觀不同不宜結婚,重要的事情說三遍。至於為什麼,隨便搜一下關於婚戀的文章,都會給你解答。

PS:千萬不要相信所謂"愛「能克服一切阻礙,這個」愛「根本就不是什麼愛,只是荷爾蒙的分泌,以及你自己的美好幻想罷了。請冷靜而清醒地面對你人生的重大決擇,不要被沖昏了頭。(此處循環三遍:))


我結婚三年,在一起6年,老公,婆家都是虔誠的基督教徒。而我,一直想走進上帝的心裡,卻一直走不到。我一直是個非基督教徒。

我跟老公婚姻生活里,從不吵架!我們都覺得是彼此的幸運!這樣的良性循環的關係來源於:尊重!

每天飯前的禱告,我就靜靜在旁邊,不打擾不干涉。我等待他祈禱後一起吃飯。回老家,婆婆帶著我們去教堂,我就跟著去,婚後的每個大年三十都是在教堂度過,沒有年夜飯,沒有春節聯歡晚會,只跟上帝在一起。(而且是朝鮮族教堂,我完全聽不懂,說的都是思密達)我看著教堂里的男男女女,也都是大年三十在教堂度過,有時候我在想:她們的家人呢?孩子呢?都在家裡?不和家人團聚嘛?過年給婆婆5000紅包,婆婆馬上拿去教堂全部給了牧師,並且認為錢用在了最該用的地方。這就是信仰吧!不得不說信仰真的偉大!

我老公也不干涉我,在信仰上從來不對我做任何要求。根據自己的心就好。所以我們一直相處愉快。

如果婆婆從老家過來,情況可能就不一樣了,她會對我說教。會要求我。我盡量做到孝順的順吧!也盡量走進上帝的?里。


如果你自己在迷茫該不該嫁,那誰也幫不了你。如果你自己對你們的愛情足夠堅定,只是苦於無法說服父母,那辦法多的很。說服信教的人太容易了,直接聖經原文拍給他們看。反正那麼厚一本書,不管你的論點是什麼,永遠能找到支持你論點的東西。

哥林多前書 7:12-14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

彼得前書 3:1-2

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如果說什麼都沒用,還可以試試這招

申命記 22:28-29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我對國內基督徒的整體印象並不好,沒事別亂信什麼教!只有意志薄弱的傢伙才需要那玩意


做人不要太自私。

第一,先確定你們現在問題是不是完全由信仰導致的?是因為這個父母才堅決反對嗎?如果是其他問題,沒必要從宗教信仰不同這個角度來理解和誤判;

第二,宗教生活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神愛世人,何況是自己親密無間的男朋友?為什麼不能包容他愛他,反而一味要求別人去遵從你的信仰呢?

第三,對宗教要理性看待。不要執著於人寫的教義,多看書,多思考。用包容和智慧的心再去看待這個世界和信仰。教條都是人寫的,而且看聖經,你也會發現包括耶穌和神都是在與時俱進的,都在變得更加慈愛、寬容。信眾難道要不變嗎?不要執著於所謂的教條教義,那是迷信。

最後,還是那句話,做人不要太自私。是怕別人耽誤你進天堂的路嘛?愛難道不是包容和付出嗎?如果真愛,兩個人就算一起下地獄有什麼不好。何況有沒有地獄還是個問題。何況你為什麼判斷男朋友不信基督就是錯的呢?都是執念罷了。

祝幸福。


不要倚靠人的,只要倚靠神的。禱告,神會做到的。一定


幸虧我國GCD沒有規定CP只能和CP結婚。


我老公就是基督徒,全家都是,我不是,由於他一心喜歡我,他父母半句話都沒插上嘴就讓他和我結婚了。婚禮在我們家辦的,是一個純正的中國小縣城婚禮,跟基督半毛錢關係也沒有。看了樓主的問題之後,我深深覺得他這個基督徒身份可能是偽的??

我覺得拿這種信仰啊國籍啊(對我們國籍也不一樣)來說事的,不過就是自己的控制欲終於有了一個藉以發揮的名頭。而且不是我說,這種行為放在這個現代社會真是特別叫人難以理解!建國後妖怪都不準成精了你們還在這裡討論異教徒能否結婚!


禱告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既然支持你的信仰並且愛你,那麼男朋友可以做決志禱告,和你一起信主。

但是,不同的信仰,以後生活在一起會有不同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我們基督徒必須要找主內的伴侶是對雙方都有益處的。

有共同的信仰 就有共同的思考方式,基督徒的婚姻家庭是以基督為中心,眼光對準神,當夫妻雙方共同由基督來做你們生活的主人,就會少掉許多的爭吵和矛盾。

願神祝福你。


咋基督教信的跟小白帽一樣?


分手,或者自認能跟不開眼的sb相處(不同信仰應該是互相視為sb的吧)


教會的真實例子:某公認德高望重,生命豐盛,聖靈充滿,滿有恩賜的姊妹開設基督徒婚姻培訓課程,參與的人口碑相傳,一時竟聽眾爆滿。該姊妹說自己有兩段婚姻,第一段感情不和破裂了,她說這是不聽主的話,和非基督徒結婚的懲罰。千叮嚀,萬囑咐在場小年輕一定要和主內的結合,聲貌動人,涕淚俱下。事後了解到,她第二任丈夫還是非基督徒...經此一役,徹然醒悟:就像合格的產品都有自己的下線標準。你能遵守的就是合格的,不能遵守的就是廢品。如果樓主實在覺得信仰成了自己幸福的絆腳石,或許應該思考一下哪邊是需要捨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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